旗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2日,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创新机制,扎实办理,强力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中还存在少数单位领导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答复工作相对迟缓,办理质量不高,与代表沟通不够,重答复轻落实,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结等问题。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认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又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推动和支持,"一府两院"要进一步深化对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认识,要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过程作为了解民意、改善民生、为民服务的有效途径,要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二是进一步增强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增强人大意识,要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继续进行督查,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别要把10件重点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要落实到位。旗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制定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具体办法,切实提高意见建议办理的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大督办问责力度。旗人民政府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中,对承办单位不按时办结,办理质量不高,不与代表面对面联系和沟通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四是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必须要详实、具体,对办理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落实中的实例、办结成果以及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的内容等要逐项进行说明。五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所提的有关牲畜价格、抗旱救灾、饲草料贮备、牧民贷款等具体问题,希望旗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指导性意见,克服并战胜目前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所面临的重重困难和不利因素。
以上审议意见,请旗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并于2016年10月22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旗人大常委会。
苏尼特左旗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