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05
各苏木镇、旗直各单位:
根据旗人民法院院长胡和巴图的提请,2017年11月7日经苏尼特左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格日勒图同志为旗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
苏尼特左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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