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定于8 月初开始,对旗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请旗政府接到通知后,按照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和迎检准备工作。
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苏尼特左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苏尼特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我旗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找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更好地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为全旗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工作,专门成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组,做好执法检查有关工作。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钢呼乙嘎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巴达日夫 旗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 员:乌云斯琴 旗人大办享受正科级待遇干部
王德明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赛吉拉夫 旗公安局副局长
程鹏飞 旗司法局副局长
王 峰 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许长青 旗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朝克图 旗人大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检查步骤
这次检查工作从2018年8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8月1日至8月8日。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旗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根据检查方案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自查阶段:8月9日至8月15日。旗人民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我旗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旗人大常委会。
3、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22日。执法检查组听取旗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汇报,并深入相关单位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4、总结阶段:8月23日至8月31日。执法检查组总结各阶段工作,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经旗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提交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是旗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和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抽查有关部门等方式进行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全面检查了解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的成效。与此同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旗人民政府反馈,要求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