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人民政府:
根据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请按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苏尼特左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
苏尼特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方案
根据旗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将对全旗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组织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深入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旗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需求,推动全旗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1、《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情况,了解学法用法情况。
2、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主要检查旗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监管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日常监管和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监督等情况。
3、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保障食品安全责任情况。主要检查落实生产经营要求情况以及加强食品诚信体系建设等情况,着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的贯彻实施。
4、关于风险监测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等情况,着力让人民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真实信息。
5、关于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主要检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以及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等情况,着力规范和引导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活动。
6、关于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及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牧业投入品使用的规范和管理等情况。
三、执法检查的时间和步骤
执法检查从8月上旬开始,10月上旬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7月下旬,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报请主任审定。
(二)8月上旬,下发执法检查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8月中旬,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听取旗人民政府及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汇报。
(四)8月下旬,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旗直有关部门和苏木镇进行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居民群众等方式,了解收集食品安全法律实施情况,研究分析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五)9月上旬,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报执法检查组组长审定。
(六)9月中旬,检查组向主任会议汇报执法检查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将执法检查报告提请旗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9月下旬,向旗人大常委会作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八)10月上旬,经旗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执法检查报告和旗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函送旗人民政府办理并限期反馈。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
四、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
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及旗人大常委会聘请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组成。
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负责执法检查中的具体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联系人:萨如拉;联系电话:2526850。
旗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组成情况:
组 长:钢呼乙嘎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巴达日夫 旗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萨如拉 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主任
乌云斯琴 旗人大办享受正科级待遇干部
特木其勒 旗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尚永刚 旗卫生监督所所长
包金柱 旗医院院长
赵保卫 旗逸夫小学校长
乌兰图雅 旗人大代表、塔日根淖嘎查牧民
程鹏飞 旗司法局副局长
五、有关要求
执法检查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执法检查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准确了解情况,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取得实效。旗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提前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有关新闻媒体要做好执法新闻报道工作。